一、高强钢筋的连接严禁采用焊接接头。
二、高强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 钢筋交叉点的绑扎应采用钢丝。
(2) 板和墙的钢筋网,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应全部扎牢,中间部分的相交点可间隔交错扎牢,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移位。
三、 高强钢筋绑扎网和绑扎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3.2的规定:
表3.2高强钢筋 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允许偏差
项目 |
允许偏差 |
项目 |
允许偏差 |
||
网的长、宽 |
±10 |
箍筋间距 |
±20 |
||
网眼尺寸 |
±20 |
受力钢筋 |
间距 |
±10 |
|
排距 |
±5 |
||||
骨架的宽及高 |
±5 |
骨架的长 |
±10 |
四、对于同一搭接连接区段的CRB600h级钢筋,当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超过25%时,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表4.3规定的数值。
表4.3 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
钢筋级别 |
混凝土强度等级 |
||||
C20 |
C25 |
C30 |
C35 |
≥C40 |
|
CRB600h |
50d |
45 d |
40 d |
35 d |
30 d |
注: 1 d为钢筋直径(mm); 2 两根直径不同的钢筋的搭接长度,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; 3 两根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乘以系数1.4后取用; 4 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见本规程的有关规定; 5 在任何情况下,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50mm; 6 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相关要求,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 50010的规定。 |